二、课程科目: 《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》、《消防安全案例分析》、《消防安全技术实务》。 三、报名条件: (一)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*,工作满6年,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;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(见附件1,下同)大学专科*,工作满7年,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。 (二)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*或者学位,工作满4年,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;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*,工作满5年,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。 (三)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,工作满3年,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;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,工作满4年,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。 (四)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*或者学位,工作满2年,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;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*或者学位,工作满3年,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。 (五)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*或者学位,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;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*或者学位,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。 (六)取得其他专业相应*或者学位的人员,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。